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,需提交哪些文件

 

  1、《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  2、审批机关批准文件(适用于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);
适用于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。
  3、隶属公司章程(原件);
  4、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(原件)和身份证明复印件;
  5、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;
  6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,并提交原件核对;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,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,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。出租方为宾馆、饭店的,还应提交宾馆、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  7、前置审批文件;
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,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。
  8、其他有关文件证件。
注: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,可提交复印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
 

 

 

    浦西: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811号(鹏欣公寓)19C座(地铁4号线上海体育场站3号出口即可)
电话:021-64289755 
传真: 64385655
手机: 13482198809   
Emailxu94386405@163.com
    浦东: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5735号楼204(地铁24号线世纪大道站1号出口,东方路张杨路世纪大道交叉口)
电话:021-5877357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21-58773565
传真:021-58768659   http://www.sgs-sh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
邮编:200120
 
 
 
 
注册内资注册外资
版权所有:上海永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:021-64385655 642897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