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资企业优惠政策
国内企业来松江发展的优惠政策:
  
   对落户在经济小区内从事生产加工,并吸纳当地劳动力,纳税正常的市外实体型私营企业,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,从工商注册之日起全额返回两年,第三年返回80%。
  市外在松企业吸收本区下岗待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,可向劳动主管部门申报和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,经税务部门审核后,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  凡1998年到2000年期间在松江新办的市外大中型企业,3年内在开业经营和项目投资中涉及的煤气、自来水增容费,以及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的城市建设费等,给予减免。
  市外在松企业在本区内购买商品房的,减半收取购房手续费,房产契税地方留取部份由区财政贴费50%。
  对市外在松企业中外省市户籍的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,从企业注册起,免收市外劳力管理费,对其他市外职工实行减半收费。
  市外在松企业职工子女需在本区借读中小学的,可向本区教育部门办理借读手续。
  市外在松大型企业所携带的非本市牌照车辆,在办理转籍手续以前,可由区公安交通部门先行调换上海牌照,对聘用持有外省市驾驶执照的驾驶员,可在办理换证手续方面给予方便。
  市外在松企业可按《上海市蓝印户口的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上海市购买新建内销商品住宅申报蓝印户口暂行规定》,向本区公安部门申办一定数额的蓝印户口,并按规定条件在3年后转为常住户口。
  本区金融机构对市外在松企业,依据国家规定,在信贷、业务上给予支持,提供全方位服务。

松江经济园企业优惠政策
  
   上海松江经济开发园区是集科、工、贸、房地产为一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经济开发区。松江科技开发区以优越的地理位置,一流的投资环境,真诚的合作态度,配套的服务设施,优惠的投资政策,经济合作邻域迅速扩大经济实力日益增强。至2002年,园区共有企业6600多户,注册资本40.8亿元。开发区以“服务至上,管理规范”为宗旨,取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社会各界的关注,上海市科委、市工商局命名园区为上海市“管理规范园区”。
 
公司注册所需资料
 
人员构成
身份证
户口簿
照片
简历
公安部门审查函
联系方式
法人代表
原件
复印件
6
不需要
不需要
直线电话地址邮编
合伙人股东
  原件
  复印件
  6
  不需要
  不需要
办税务时
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(写清地址,租金,租用期限)及租金发票复印件
 
上海市税务局带征税收一览表
 
序号
经营项目
增值税
营业
税%
企业
所得税%
个人
所得税%
一般
小规模
1
工业性产品生产
17
6
1
2
工业加工修理修配
17
6
1.5
3
商业中经营黄沙、石
子、石灰、砖瓦、水
泥、木材、钢材
  17  
0.25
  0.05  
4
商业中贸易、批发销售类
17
4
0.5
0.1
5
饮食业
5
3
0.6
6
运输业
3
1.5
0.3
7
广告业
5
3.5
0.7
8
咨询业
5
5
1
9
其它
5
1
0.2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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